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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新闻
外交部门提醒:去这些地方要注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18
再次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叙利亚、伊拉克
2017年11月21日,中国外交部和驻叙利亚使馆根据叙利亚安全局势状况发布暂勿前往叙利亚的安全提醒,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8日,中国外交部和驻伊拉克使馆根据伊拉克安全局势状况发布暂勿前往伊拉克的安全提醒,有效期至2018年5月5日。但是,近期国内仍有个别人组织赴叙利亚、伊拉克旅游。
目前,叙政府军与反政府武装之间的战争仍在叙多地进行,局部甚至更趋激烈。叙政府军控制区内恐怖袭击、绑架勒索、武装抢劫等事件也时有发生。近期,伊拉克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反恐战争虽取得重大进展,但恐怖袭击事件频发。叙、伊两国仍不具备中国公民个人或团组旅游的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叙利亚、伊拉克使馆再次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叙利亚和伊拉克,如中国公民在暂勿前往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将严重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且因获得协助而产生的费用需由个人承担。
叙利亚当地报警电话:112(犯罪报警)、110(急救);
中国驻叙利亚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63-944265018;
伊拉克当地报警电话:130(库尔德地区报警电话:144、124、104),急救电话:105(库尔德地区急救电话:122);
中国驻伊拉克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64-7901912315 ;
中国驻埃尔比勒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64-7515477820 ;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提醒旅圣中国公民注意旅行安全
一、关注安全形势,谨慎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据俄罗斯媒体报道,近日俄执法部门及时阻止了一起恐怖分子拟于新年前在圣彼得堡市实施的恐袭活动。鉴此,提醒您及时关注圣市安全形势,尽量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及时了解并掌握防范恐怖袭击应对技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护自身安全。
二、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
圣彼得堡正值隆冬,气温与国内大部分地区差异明显,建议事先备足御寒衣物。考虑到当地气温、气压变化频繁,建议老年人在出国前最好做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并视情做好相关应急准备。
特别提醒谨慎选择到极北地区旅行。冬季在俄罗斯气候严寒,特别是极北地区时常会有暴风雪出现。在此特别提醒,务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前往极北等气候恶劣地区,出行之前关注气象预报和气候变化并预作准备,切勿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
三、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安全出行
1.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外出旅游时需提高警惕,妥善保管个人护照、入境卡等重要身份证件,建议事先将上述证件复印备存,并与原件分开保管。如护照遗失,请及时向当地警方报失并与驻圣彼得堡总领馆联系,尽快补办旅行证件。
2.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露富、不炫富。外出时,尽量避免携带大量现金。特别提醒注意保管好信用卡,一旦丢失应立即通知国内银行冻结相关账户,谨防被犯罪分子盗刷,同时设法尽快在当地报警。
3.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防抢防盗。圣市莫斯科火车站、冬宫广场、滴血教堂、喀山教堂及涅瓦街等地易发生盗抢案件,请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背包要尽量挎在胸前,用餐和购物时要看好随身衣物和背包,并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和偏僻街道,避免深夜独行。
4.注意交通及乘车安全。当地车速普遍较快,行人、车辆各行其道。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过街走斑马线,不要闯红灯。在乘坐公交车、地铁及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提高警惕,谨防被盗。
另,圣彼得堡冬季夜长昼短、道路湿滑泥泞。外出行走要注意防滑,要格外当心街边高层建筑物屋檐上可能坠落的冰柱、雪块,注意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四、入乡随俗,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在圣彼得堡旅游期间,请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要特别注意在俄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签证规定的有效期,如您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如突发疾病等)需延长在俄逗留期限,请务必及时向当地移民局申请延期。否则,您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提前了解并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入乡随俗,规范自身行为,展现中国游客文明形象。
特别提醒注意俄海关规定。入境时,如携带大额现金和物品须申报。乘坐不同交通工具,免申报的随身携带自用物品限额不同。乘坐飞机入境时,外国旅客随身携带自用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10,000欧元;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时,外国旅客随身携带自用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1500欧元;无论乘坐哪种交通工具入境,外国旅客携带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旅行支票、期票、银行支票等)折合价值不得超过10,000美元;超过上述限额须经红色通道向俄海关书面申报,否则将按超出数额规模处以行政或刑事处罚。
俄罗斯火警电话:101
匪警电话:102
急救电话:103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7-960-2428006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提醒旅越中国公民注意遵守越南出入境法规
近日,在越南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违反越南出入境法规遭处罚案件,中国驻越南使馆在此提醒如下:
一、勿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请根据实际赴越目的申请签证,领取签证后仔细检查签证种类、有效期及入境次数,越南常见签证种类包括:DL(旅游签证)、LD(劳动签证)、DH(留学签证)、DT(投资签证)、DN(商务签证)等;
根据《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及第167/2013/ND-CP法令规定,越南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外国公民所持签证,如与入境目的不符,将处以1500万到2500万越南盾罚金并限期离境;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金并驱逐出境。
二、赴越旅游中国公民勿自行前往民宅居住(如居住在越南籍配偶家中除外)、到当地工厂参观或进行其他非旅游活动,如有相关需求,应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根据《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及第167/2013/ND-CP法令规定,如未按规定进行申报将被处以50万到200万越南盾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以拘留或驱逐出境。
建议广大旅越中国公民提前了解并遵守越相关出入境法规,注意在签证有效期内及时离境。如需中国驻越南使领馆协助,请拨打24小时值班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越南报警电话:+84-113
越南急救电话:+84-115
中国驻越南使馆(河内)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4-903474865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4-908002226
中国驻岘港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4-90558001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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