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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志远 发布时间:2025/12/5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和消费的


提醒告知书


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现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及选购、使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对销售者的提醒告


1.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2.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GB 17761-2024标准规定。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3.严格进货查验: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对产品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及相关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达标。同时,保存进货凭证、销售票据等资料,完整记录产品进销货台账,确保产品可追溯。


4.确保销售合规:不得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的车辆;不得销售伪造、冒用CCC标志或者来源不明的充电器、蓄电池等配件;不得销售车辆铭牌、外观、蓄电池、电机等与车辆合格证、CCC证书信息不相符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以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所安装电池和充电器必须与合格证信息一致。


5.严禁非法改装:严禁任何形式的拼装、改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更换原厂电动机或蓄电池组、加装蓄电池托架或电池盒等部件。不得发布“解限速”“增容量”等非法改装信息,不得对车辆进行虚假宣传。


6.保障消费者权益:应如实告知消费者车辆的技术参数等关键信息。主动提供合格证、发票等凭证,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对消费者的告知提醒


1.选择正规商家:建议在品牌专卖店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无合格证及CCC证书的产品。


2.核验产品资质:购车时请仔细核对产品合格证上的车辆编码、型号等信息与实车是否一致。可通过扫描合格证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证。


3.拒绝改装车辆:请勿购买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严禁私自解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池或电机,此类车辆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4.依法维护权益:请妥善保管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如遇产品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各销售单位严格依法经营,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特此告知。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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