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452-2438877 2137567
传真:0452-2427070
邮箱:bflyxx@163.com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园路75号龙沙公园一号门对面(乘坐15、16路龙沙公园站下车即到)
社会热点
“八个必须”!齐齐哈尔为“小餐馆”立规矩!
发布者:冯佳琦 发布时间:2024/8/29

近日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全市小餐饮服务经营

发布告诫提示

↓↓

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八个必须”

提升小餐饮服务单位

环境卫生水平

增强人民群众

 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棚顶无油渍、污垢,垃圾桶加盖;就餐区桌面、台布保持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卫生间设置洗手、干手器等设备,保持清洁无异味。


 必须保持设备设施洁净。灶台、排烟机等设备设施定期清洗,无油垢、污渍。


 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餐具、食品容器、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等分类分区整齐存放。


 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干净。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包括临时工)。上岗前清洁手部,穿清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必须保证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达标。餐饮具清洗、消毒干燥后(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放入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使用一次性消毒餐饮具的,符合使用规定。


 必须保证原料采购符合规定。做好原材料验收,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等食品原料,不得使用禁限用食材。


 必须保证食品贮存符合要求。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分类存放,生熟制品分开贮存。


 必须保证加工操作规范。不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版权所有:齐齐哈尔市北方旅游职业学校 技术支持:九州传媒
联系方式:0452-2438877 黑ICP备00638729号 黑ICP备00638729号